督促检查是抓好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途径,是全局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强调,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近年来乌中旗旗委政府督查室紧紧围绕乌中旗旗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和把握督查工作的内在规律,不断改进督查工作方法,三项并举,有力的推动了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明确督查定位。督查工作是党委、政府推动决策落实的行为督查部门开展工作是领导行为的一种补充和延伸,必须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变化,围绕大局抓好落实。近年来,督查室强化了督查队伍,除了日常督促检查外,拓展到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旗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督查。特别是在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中,旗委政府督查室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旗主要领导进行反馈,推动了工程顺利进行。
抓住督查重点。督查工作,一是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抓落实;二是紧跟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抓落实;三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抓落实。近年来,督查室始终把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
加强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督查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督查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业务能力、丰富的工作经验,又需要从全局上去考虑问题。近年来,督查室全体干部一直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典型经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准确把握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督查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坚持依法督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办公室规章、规定,坚决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