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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讲话精神 乌拉特中旗三项重点改革试点高效推进
来源: 作者:中旗旗委 时间:2017年07月10日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对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提出明确要求:要探索一些好办法,帮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利润效益,真正同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

为了把总书记的嘱托落到实处,乌拉特中旗本着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大胆探索、加强督察、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创新对蒙合作机制方面口岸通关能力全面加强。乌中旗做活口岸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不断完善甘其毛都口岸发展规划,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累计投资32亿元,建成疏港公路、关检大楼、通关服务中心等一大批基础工程,将口岸二出二进通道改造升级为五出五进原煤专用通道,配备了快捷通车辆查验和海关无人值守系统(自治区首家),实现了海关、边检卡口智能化、自动化,使煤炭运输进出车辆的通关能力由2009年日均400辆增加到现在的日均3000多辆,口岸日进出口货物能力达到8-10万吨,较改造升级前提高35%。同时,全面推行关检部门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合作和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改革,通过开设单一窗口,实行旅检两并三联、关口前移后置等改革举措,通关审批环节较改革前减少40%,旅检通关效率提升50%,车辆通关效率提升45%2016年货物吞吐量突破1400万吨,贸易总额突破125亿元,连续三年居呼和浩特关区之首。截止77日,口岸进口煤炭1084.69万吨,同比增长141.04%,进口铜精粉42.55万吨,预计到7月底,口岸通关以来累计过货量将突破1亿吨。口岸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强化。进一步厘清港务局和甘其毛都镇的职能分工,设立公安、城管、商务、市场监管等驻镇二级单位18个,共同负责口岸城镇建设、社会管理服务以及对外事务等工作。今年611日,市委常书记到口岸调研指导后,旗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了常书记指示精神,并按照体现大国形象,现代化、国际化的标准,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成立了由旗委副书记谢卫仁同志牵头负责的四个专项工作组,入驻甘其毛都口岸,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口岸整体形象得到初步提升。下一步,将依托甘其毛都口岸入选国家百座特色小镇打造计划和自治区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完善口岸通关软硬件建设和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加快中蒙经济合作示范区的申报进度,积极推进公铁联运监管、出境车辆服务区、互贸区公共平台等项目建设。对蒙交流合作全面加强通过文化搭台、人员互动、民间交往等方式,深层次、多角度增强中蒙地区间互信往来,为深入推进中蒙双边友好合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氛围。改革以来,投资2900万元建成中蒙国际友好医院,组织医疗团队赴蒙开展义诊超过10000人次;连续4年举办中蒙文化交流周活动,互派文艺团体、留学生、教师750余人次;与蒙古国南戈壁省公安局联合成立了中蒙警务协作办公室,双方进行警务合作会谈30余次,成功化解跨国经济纠纷150余起,追回失踪车辆29辆,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全力推动农企构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始终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牧业示范基地、打造农畜产品知名品牌作为推动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农牧业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农牧业品牌带动战略、探索农牧业PPP模式等举措,推动龙头企业与农牧民转变单一的供求合同关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常态和长效。改革以来,全旗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家,组建各类型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243个,建成规模化肉羊养殖园区(场)54个、生态家庭牧场65个,建成旱地小麦、荞麦、莜麦种植基地20万亩、番茄种植基地2万亩、水果玉米种植基地5000亩,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牧达到55%以上,户均增收3200元。积极创新农企利益联结模式。依托蒙羊牧业、草原恒通、高塔梁有机食品公司等龙头企业,建立了羊联体荣达模式、反租倒包、订单合同等农企利益联结模式,采取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强化风险防控、构建经营主体诚信体系等一系列有力举措,拉紧农企利益联结链条。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将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与产业脱贫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创新建立了资金入股、保底付息、再次分红的脱贫模式,实现了贫困户脱贫和扶持企业发展的双重效益,该模式受到自治区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组的高度评价,并以龙头企业参与社会扶贫改革创新的典型经验向自治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书面推荐。

三、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日益健全完善制定印发了《乌拉特中旗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实施方案》及分工落实方案,成立了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分工及重点工作任务。编制了《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制定了《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改革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划定生态红线面积7221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6.41万公顷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体系和水功能区达标评价体系,水资源利用率提高15%生态保护得到全面加强近年来累计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重点区域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54.15万亩,完成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310万亩,全旗林地总面积达到1178.5万亩,森林总蓄积量达到171.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0.65%。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行禁牧、草畜平衡2963万亩,累计发放生态补奖资金7.1亿元,其中旗财政累计配套1.2亿元,惠及牧民6101户,草场植被恢复明显,全旗天然草场草群平均覆盖度由11%提高到19.68%。大力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对生态脆弱和生产生活环境较差地区进行整体搬迁,建成生态移民嘎查村21个,搬迁牧民857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升级改造工程,处理率和回用率实现双提高,日均处理污水6800吨,全部用于城镇循环水系和绿化灌溉,在全市率先实现中水全部回收利用,截止目前,城区绿地面积达到538.17万平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7平米。持续加大以矿山采空区、露天采坑和废石场等为重点的地质环境治理力度,累计投入资金5133.85万元,治理矿山128个,完成治理面积达到12.3211平方公里。严厉打击乱采滥挖、无证采矿、以采代探、私搭乱建等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取缔破坏环境、污染严重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旗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卫生县城、自治区级文明旗县城、自治区园林旗县城,全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牢牢守住了生态环境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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