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拉特中旗纪委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围绕落实“两个为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印发了《乌拉特中旗苏木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定期报告制度》《苏木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述责述廉制度》《旗纪委委员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了《乌中旗苏木镇(场)纪委书记和旗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后备人选库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会同组织部们共对2个苏木镇纪委副书记、4个派驻纪检组长进行考核调整。
二是强化考核问责。制定全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落实“岗位对责、绩效对账、作风对标”的要求。探索制定了《纪律审查工作考评办法》,对排名末位或工作不力的纪检机关和干部通报批评。今年年初,对2016年5个“零办案”的苏木镇(场)纪委、4个“零办案”的派驻纪检组进行通报,并对相关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健全完善了委局班子成员和4个纪检监察室包联苏木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工作督导制度。对拟初核、立案、查处、移送的线索,严格落实“双报告、两为主”制度,杜绝有案不查、压案不报行为。明确一名纪委常委专门负责向下交转办案件的审核把关,并定期上纪委常委会集中审议。积极推行“镇案自初审旗复审”审理模式,有效提升基层纪委(纪检组)纪律审查质量,今年共对2个苏木镇镇案旗审3件。
通过一系列工作方式创新和应用,今年以来,乌拉特中旗各派驻纪检机构累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30次,开展廉政警示提醒谈话974人,受理信访举报11件,谈话函询1件,了结4件,立案1件;各苏木镇纪委累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5次,受理信访举报17件,初步核实13件,谈话函询3件,了结1件,初核转立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