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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巡察利剑延伸监督触角 让问题无处可藏

乌拉特中旗巡察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来源: 作者:中旗旗委 时间:2017年08月09日

2016年乌拉特中旗被自治区确定为“巡察试点旗县”以来,旗委高度重视、创新方式,把抓好巡察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进一步延伸的“利器”,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出一条横向全覆盖、纵向延伸式的巡察新路子。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规章制度,力促巡察工作“起步稳”

一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巡察工作规范化按照党委巡察试点工作要求,多次组织召开旗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成立了由旗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旗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纪委,具体负责巡察工作综合协调、制度建设、方案制定、队伍管理、督促检查、联络沟通等工作。二是坚持立规矩、点中穴,确保巡察工作制度化。旗委立足全局统筹谋划巡察工作,坚持“先立规矩再做事”原则,以《巴彦淖尔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为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乌拉特中旗旗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乌拉特中旗旗委开展巡察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乌拉特中旗巡察工作制度汇编》,明确承担巡察工作任务的机构和人员、巡察范围和内容、巡察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以及纪律和责任等,使巡察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建立旗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和“五人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增强了巡察的权威性,确保了巡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规范顺利进行。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巡察工作科学化。为进一步规范开展巡察工作,旗委高度重视巡察机构合力作用。一方面,构建“办组联动”机制,形成巡察办围绕巡察组、巡察组依托巡察办的一盘棋工作格局,支撑巡察高效运转。另一方面,旗委以“实施办法”为总纲,以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协作单位为支撑,建立“1+X”协作机制1即,旗委巡察办;X即,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政法委、信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常规协作单位),确定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工作联动、优先办理、联席会议等制度体系,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巡察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队伍建设,深化从严管理,凸显巡察力量“配备硬”

一是严把入口关。采取单位推荐+组织考察模式,重点从纪委、组织、财政、审计、政法、信访等部门,选择责任心强、原则性强、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作风过硬、专业技术过硬的双强三过硬优秀干部,组建巡察人才库,并按照干部的职级、文化、专业、年龄结构及工作经历,分别建立由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组成的巡察组组长库和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巡察工作人才库,为顺利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目前,旗委巡察人才库储备相关专业人员92名,其中组长34工作人员58名。二是严把程序关根据每轮巡察需求,坚持“三个不固定”原则(即巡察组的组长不固定、巡察组的成员不固定、巡察组的巡察对象不固定),实行“一次一授权”、“一次一组合”方式,打破巡察组组长“铁帽子”,巡察组组长由职务变为任务。巡察开展以来,共成立8个巡察组,通过2轮对7个旗直单位、4个苏木镇代表性的嘎查村集中巡察,巡察延伸46个基层单位,23个单位进行了回访,指出被巡察单位各类问题57项,提出意见建议43三是严把教育关。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为载体,通过“边巡边训、集中培训、个别引导”等方式,强化巡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熟巡察工作流程和办法,提高发现问题、分析判断、谈话及综合协调能力,做到出发前心中有数、进驻后准确发力。四是严把管理关。制定《乌拉特中旗巡察组组长库管理暂行办法》,巡察人才库实行统筹安排、均衡实用、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工作需求和人事变动不定期进行调整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同时,要求巡察干部严守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巡察队伍,确保巡察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开拓巡察思路方法新

一是紧盯“三个重点”,精准点穴发力。在巡察对象上,突出“重点人”,重点巡察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巡察其所属单位、重点岗位问题反映集中的党员干部。在巡察范围上,突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重点对涉及民生领域、征地拆迁、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干部管理等环节进行监督,深挖顶风违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巡察时限上,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巡察重大项目落地、重点工作推进关键节点,及时清理“庸懒散浮拖”和“中梗阻”问题二是创新“三个环节”,完善工作流程。多方式察找问题线索,重点察阅相关制度、目标责任书、工程项目原始记录、逐年财政支付凭证等档案资料,全面了解情况,准确发现存疑问题线索;多举措验证核实问题,综合运用约谈、走访服务对象、投入核算等手段,核实问题真实性,确保做到情况清、问题准;多维度精准定性定责,“三大问题”维度,对问题和线索进行准确定性,从“两个责任”维度,对相关责任主体准确定责,从违规、违纪、违法维度,根据问题线索性质,提出恰当分类处置建议。三是建立“三张清单”,提高工作质量。建立巡察工作任务清单,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病根”作为巡察重点,分解形成任务清单,确保巡察工作方向不偏、步子不乱,有条不紊、压茬推进;建立工作对账清单,对基层党建、财务管理、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内容逐一对账检察,为巡察工作提供准确“标尺”;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察阅资料、个别谈话、信访举报等多渠道搜集到的信息点,从来源渠道、类型范围、真实程度等方面分门别类,连点成线,实行点、线、面相结合的“动态清单式”跟踪,为深入发现解决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立足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巡察触角“延伸深”

是全面实施一托N巡察方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采取一托N巡察方式即一个巡察组巡察两个或两个以上党组织对被巡察单位落实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的巡察监督。二是全面推行常专结合巡察方式在巡察类型上,按照三结合两延伸原则即巡察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与换届选举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基层的自然村党组织延伸、向基层党员干部延伸开展常规巡察;针反映问题集中突出的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即采用横向道边纵向到底),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实现巡察问题无盲区。目前,已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违规占用草场等问题进行了查处,通过对44个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其中主动说明情况的4件,初核了结10件,已立案19件,结案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全面实施下沉延伸巡察方式。在巡察方式上,通过创新“八种基础方法”+“五结合”“八种基础方法”即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受理来访来信来电、调阅文件资料、列席会议、下沉一级了解情况、撰写巡察报告,提出反馈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五结合”即点面 、上下、动静、 虚实 、明巡察方式,对专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人群开展“下沉延伸”巡察,全方位开展印证核察。通过轮巡察,共开展民主测评235,与有关党员干部个别谈话68,调阅关文件、档案资料、会议记录78卷(次),共发现问题39个。

五、找准问题症结,精准开方下药,力求巡察整改“见实效”

一是抓好立行立改,快速形成震慑。坚持巡察与整改的无缝衔接,采取分析研甄筛选、分类处置的方式,对巡察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者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经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巡察组通过专题会议向被巡察单位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说明情况。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立改问题14,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检查验收二是夯实主体责任,全面扎实整改。首先,问题清单化。在反馈阶段,严格执行旗委制定的“一意见两清单”制度,“五人小组”听取各巡察组的汇报后,巡察组制定反馈意见、《反馈问题清单》、《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并按照职责权限,分别向旗纪委、组织部、审计局和被巡察单位进行移交;其次,严责制度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实行“一承诺一方案两报告”制度,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巡察意见反馈会上对抓好整改进行承诺,在反馈后一周内上报整改方案,两个月内完成集中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进一步规范整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三是建立整改台账,构建长效机制。按照立行立改、限时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整改三类标准,建立“报账交账转账察账销账”的“五账式”整改工作动态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盘点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未按期完成的整改事项,要逐一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时限,追加整改措施,实现巡察发现问题有迹可循、有账可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通过两轮巡察,巡察组共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2条,移交旗纪委分类处置14条,移交苏木镇镇纪委调查处理8条四是创新问责手段,持续传导压力。把责任作为督促整改的重要环节,唱好察评、约谈、追踪“三部曲”,开展质询式集中约谈,探索整改问责新手段。察评,建立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量化评价制度,定期汇报日常督导、回访督察等情况,并依照整改到位率、移交事项办结率,对各单位整改情况逐一打分,列出整改工作“问题清单”;约谈,综合定期量化评价情况,盯住一批思想不重视、工作标准不高、整改效果不好的典型单位,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问责约谈。追踪,抓好问责约谈后的追踪跟进,及时督促各单位深入对照自查,高树标准、深入整改,推动整改问责工作由短期向长期转型,由常态化向全程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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